(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全国供销总社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应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管理制度并指导全省系统财务、会计工作;(二)负责对山西省供销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省社)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和管理;指导省社所属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负责社有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出资企业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管;(四)负责审核、编报系统及省社出资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的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向省社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信息和资料; (五)承办省社党组和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