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底以来,在集团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室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在认真做好主责主业各项工作的同时,围绕企业经营核心,聚焦“止损挽损,清理历史赊欠”,遏增量减存量,牵头对系统内外与相互间的历史赊欠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全面跟踪清理。
多措并举,行之有方。面对庞大的欠款金额和众多的赊欠单位(个人),纪检人员分门别类,以区域为基础,以小组为单位,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地采取欠条欠款确认、下发纪检监察提醒函、送达签收律师函、司法起诉、庭前调解、诉前调解、法院判决、申请强执、破产清算等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穷尽一切手段,确保欠款法律时效,紧盯欠款清收不放。
坚持不懈,行之有力。从北京海淀、山东禹城、江西赣中、湖北武汉……到山西大同、临汾、运城、晋城……;从欠款人家、村庄院落、田间地头、销售网点……到阳泉市、盐湖区、云州区、稷山县等各级人民法院,近5年来,纪检人员的清欠足迹遍布省内外几十个市县区、百余个乡镇村,村口“清欠”、沿途“清欠”、上门“清欠”、半路“清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老赖”斗智斗勇……披星戴月,严寒酷暑,虽历尽艰辛,但清欠的脚步从未停歇,清欠的信念始终坚定。
成绩显著,行之有效。付出终有收获,经过纪检人员契而不舍地坚持和努力,截止目前,已下发律师函300余份,发起诉讼近百起,申请执行10余起。期间,还发现了一些涉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与转办。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共清收各类欠款6000余万元。与此同时,还对计划经济时期老农资公司与132个县社、县农资公司、生产企业之间的1.47亿元历史旧欠进行了法律时效延续。切实以严的制度、严的措施、严的手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地降低和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纪检监察专项监督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相融合、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