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8〕80号)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觉,防控安全风险。今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时间短、假期时间长,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工作压力增大。各单位、各处室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保安全、保稳定作为节日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前研判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做好保民生、保供应、保出行、保安全等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棉麻库房和经营场地的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办公区、医院、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脱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值班人员不熟悉业务等情况发生,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改善值班环境,配齐配全值班设施设备,经常性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升级,遇有故障及时排除。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科学高效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处室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